近日,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下发《关于公布2025年第一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》(鲁财税〔2025〕9号),山东省明日之星教育基金会取得2025—2029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。
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是国家为了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,赋予社会组织免缴所得税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。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,凡当年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,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。与此同时,山东省明日之星教育基金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,凡经山东省明日之星教育基金会开具的公益性捐赠票据,可用于个人、企业所得税进行税前扣除。
下一步,山东省明日之星教育基金会将以此为契机,立足县域教育实际,积极探索创新性的资源整合机制与项目运作模式,不断推动自身专业化发展,为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精准赋能、贡献力量。